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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幼年与家人失散,至今回到宾川,家里的户口簿上父母没有给我上户口,至今我还是一个没有户籍的人。我没有文化,我想做一个合法的公民。我应到哪些部门申请办理,请有爱心的人士帮助我为谢。

民事相关
2010-11-04 20:59:2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找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委会出具证明,到派出所落户。
  • 您好,您的问题已获悉,对您的遭遇深表同情,现解答如下:
      1、申请人(或代理人)到当地派出所书面申请;
      2、申请人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村(居)户口底册等其他证明;
      其中,因历史等原因无法查找到户籍档案的,社区民警应制作询问笔录,详细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及被注销户口的原因,并告知其弄虚作假将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3、申请人近期一寸照片两张(用于申请表和公示);
      4、村(居)委会证明和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居住地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老退伍复员军人等)的书面证明;
      5、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基本情况;(2)申请人户口被注销的主要原因;(3)派出所存档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情况;(4)申请人有无姓名、年龄等户口登记项目变更以及户口迁移、注销的情况;(5)网上核查是否存在与申请人同姓名、同出生日期、同公民身份号码的情况;
    以上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