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有控股公司欲将其名下某块划拨用地及地上房产划拨给另一个国有企业。
此前,该公司已根据协议将其60%的股份划转给了这个国有企业。
同时要避免土地出让金。
怎么样才能完成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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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国有企业专门处理土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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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的使用权正常情况下不允许流转,具备一定条件的可以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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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不可以直接转让,只能通过当地政府办理土地出让,当然要符合一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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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涉及公司并购相关法律问题。划拨一词有强烈的计划经济色彩,国有控股公司并非国有独资企业,其60%股权份额转让并不是划拨,而是一种公司并购行为,如其将60%的股份转让给其它公司,必须履行一系列合法转让手续。
因为受让者是国有企业,直接变更土地的使用人即可,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因为划拨土地只要不改变土地性质,没有土地出让金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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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