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十平方的档口,上个月与一名十七岁的女孩签了一份档口租售合同(当时她的母亲也在场,但没有签字)。合同期一年。收了她2000元的押金。但他做了一个月就不做了,还叫我退还他2000元的押金。说不然的话就去告我。还申请了法律援助,说让我的档口租转不出。我应该退给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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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押金应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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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17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你所说的情形,协议应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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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退。年满16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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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一般都需要其家长的追认,如果其家长不追认,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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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