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于2010年10月28日早7:00左右在红十字骨科医院前因为帮别人忙而未走斑马线由北向南横穿马路时,在即将已到南边马路边时,被从西向东来的一辆出租车撞伤了,请问双方责任该如何判定?谢谢。
-
你母亲可能得承担一定责任,具体责任认定由交警作出。
-
具体事故责任认定有交警部门作出,按照责任比例计算赔偿问题,但是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在行人非故意的情路况下,机动车是要承担责任的。
-
您好,当时有没有报警呢,责任划分,应该以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详细咨询可以来电
-
你好,具体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事故责任确定赔偿事宜,可以来电。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