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A(男方)与B(女方)结婚四年,育有一个女儿现2岁半,B在两年前发现A出外“包二奶”,但并未掌握相片之类的有力证据。现在A提出离婚,B也觉得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但双方现住的房子是由双方出钱建的(没有书证或其他证据证明),而这房子的产权证明文件上都是写A的兄长的名字,B想拿回建房的一半钱,但双方没有协议成功。A准备单方面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A的生活十分穷困,A说一旦上庭,B就会什么都得不到(他的主要财产就只有房子,但房产证是写A的兄长的名字)。   请问B方对A的“包二奶”行为如何进行举证,可以在上庭之前做什么准备,以有利于B行使损害赔偿请求?而对于房子的追讨B方又可以做什么工作,可以找一些什么证明在诉讼中请求吗,还是应该另外想其他办法?

损害赔偿
2008-03-28 20:28: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