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现在居住的房子是2000年由于老房拆迁从塘沽路搬过来的。这老房是租赁的公有住房。我父母是外地回沪的知青,在上海无住房。现在我,我父母和我奶奶一起居住在现在的三室一厅的房子里。产权证上有我奶奶,我,我母亲三个人的名字,当时我奶奶用工龄顶一部分费用,我的住房公积金出了一部分,我父母出了2万多元钱买下了房屋的产权。现在这套房里一共有奶奶,我父母,和我四个户口。大部分照顾奶奶的责任主要由我父母承担。我奶奶共生育6个子女,爷爷于1992年已经去世。我父亲是老大,其他子女都有住房,时不时来看看奶奶。
我想问的是,将来奶奶过世以后,这套住房属于奶奶的遗产么?如果是,将如何分配遗产,如果不是遗产,又将如何处理?有何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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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奶奶去世,房子的三分之一是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如果你奶奶现在写下遗嘱,那么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那么你奶奶的子女是继承人,有相同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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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证上有你奶奶名字,你奶奶占有三分之一的产权,去世后,这部分属于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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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从遗嘱,无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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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属于你、你奶奶、你母亲三个人共同所有;
2、你奶奶过世后,如果没有遗嘱、遗赠等,则属于遗产,按法定继承由其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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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你奶奶名下的产权部分属于遗产,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么就均分。将来发生继承的时候,在对你奶奶的遗产部分均分。属于你们自己的产权部分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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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你奶奶过世后,你奶奶的份额可以按照遗产其子女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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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