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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我朋友出资40万,其中20万打到我老婆的股票帐户上操作,另20万在她自已帐户上操作,两上帐户都是我在网上买卖股票进行操作。在操作前就口头约定无论盈亏,双方都各分一半,没有约定操作的期限是多久,刚开始几个月的时候,盈利都近50%,但我朋友没说把盈利的部份拿出来分,我也没说啥子,还是继续操作,但到了2008年大概是9月吧,两上帐户共亏了19万左右,我朋友提出不炒股了,要把钱拿来做其它生意,于是就把股票全部清仓卖出,把钱全部给她了,当时我朋友只是说要我负担一些亏损的钱,我自已的钱在做期货爆仓全部亏完了。由于要生活下去,在2008年的10月开始我只好去学干装修的活,挣点工钱过日子,在2009年春节前我还是给了我朋友我几乎仅有的5000元钱。 这一年多来我都靠打工挣点钱来过日子,没什么积蓄。现在我朋友欲将我告上法庭,我该怎么办啊! 我和我朋友之间全部是口头协议,没有任何书面协议。 我想问一下,如果上法庭,我要如何才能少赔或不赔钱啊? 另外我没有代客理理财的证件。 哪位好心的律师帮我出出主意,我该如何办才好。先谢谢了!!!!

证券投资
2010-10-31 10: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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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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