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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9日下午,我开拖拉机去田里干活,这时候有一辆拖拉 机停在路上,手里拿着饼边吃边和别人在说话 我叫他把车子让开 给我开过去 ,他没让 这时我就骂他几句 他也回骂了我 我当时生气 就用搬头把他的头打破了 现在他还躺在医院 报警了 我被派出所关了20个小时 派出所让我先拿3000.00给对方看病,叫我有时间就去看望病人,钱不够让我在拿钱 我从派出所出来后就没拿过一分钱 也没去看望病人 对方3000.00早就用完了 我不拿钱目的是: 1 因为农忙 一天要挣2000.00(对方跟我开的是同样的拖拉机). 2 想让对方回到乡镇医院看病,费用可以少花一点,想让对方早点出院,我拿钱对方躺医院就不着急了。 现在听说对方要和我打官司 ,赖在医院 说要躺三个月 每天300多元 说还要去南京脑科医院检查,这样下去到最后费用要好几万,我不知道在这个案子中我该负多少责任?是100%100责任吗?医药费全部由我买单吗?误工费按什么标准算(一天要挣2000.00 对方跟我开的是同样的拖拉机),营养费怎么算? 护工费怎么算?

民事相关
2010-10-31 11:52:5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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