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南京江宁人。八月份我家父亲骑自行车被车子撞了,后来交警处理,鉴定肇事方为全责。现在面临的是,我家是农村的,我父亲也是跟着别人搞装潢的,一天200多块,但是就是因为没有正规的单位,现在保险公司如果赔偿的话就按一年8000元来计费的,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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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委托律师根据责任认定书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索赔,误工费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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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有书面的单位证明,才可能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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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城市由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据,应当案城镇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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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有证据的证明,你在城里生活一年以上的。就可以按城镇居民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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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