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母亲在遵化市的一个工厂上班,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他们有工作服。母亲今年10月7日在厂子上班时被天车撞倒,内脏受伤严重,经送医院抢救,现在已脱离生命危险。经医院诊断:我母亲肝脏破裂,肝脏被切除很大一部分,脾全部被切除,肋骨多数骨折,右肩胛骨骨折,右小臂骨折,腰椎后突出。现在也还是很虚弱,请问我母亲属于几级伤残?唐山市对于这样的工伤是怎样规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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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先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进行赔偿。按规定你有一个治疗恢复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单位拒绝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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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单位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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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先确认与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然后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单位承担赔偿 具体建议电话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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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