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06年,我与林某共同出资建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我的股份占45%,09年,我将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林某,让他三年内还完本金和利息(到目前只付了一点利息,本金没有按约定付)。因为当时有银行货款等原因,一直没到工商部门进行有关股份转让的登记,,目前由于林某涉嫌诈骗货款(公司一直由林某进行管理)被公安机关刑拘,我想问一是这份股权转让协议是成立的吗?二是现在公司处于破产边缘,求教有什么方法才能让我挽回损失,因为林某的个人财产因离婚全部给了前妻。
-
股权转让协议成立并生效,但因未到工商部门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现公司已经处于破产边缘,可能面临清算风险,你可以起诉林某,要求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公司股东,这样在你与林某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但因为林某个人已无财产,债权受清偿的可能性没有;如你不拿出股权转让协议,仍然以公司股东身份出现,可在公司清算后取回剩余财产,但如资不抵债,是否会有因出资不足产生的破产清算风险要有考虑。
-
只对内部有约束力,最好还是办理变更手续
-
最好是当面问律师。
-
股权转让协议成立并生效,但因未到工商部门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