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4年4月在另外两位老战友的建议下,开了个模具厂,(他们不会,就我会弄),当时没钱,每人出了5万左右,再后来又没有资金时,其中一个用他的房代了15万,在之后的时间里全部还掉了,生意前两年不好,后来比较好一直到现在(10.1),他们建议要清帐,帐是我一个人记的流水帐,(现在他们手上什么也没有)同时我也是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 在这个中间生意是我的,技术是我的,从上到下都是我在调节。 帐是已经初步结了下,是按照我的流水帐结的,其中有亏空现金90万,(实际可能没有,帐可能有少记)现金也是我拿着的,现在还没有决定是我再接下去,还是关,他们是不想接手,应收款也在我这里,我想问下如果我不给他们钱有没有什么法律后果?

其它综合
2010-10-30 14:11: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