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五岁,在学校的学前班就读,课间用石头打了同学,我为对方治疗,检查共花费了500多元,最后还赔偿了500元,孩子在学校闯的祸,难道说学校就没有一点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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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由于是在课间,学校的管理义务相对较小,但毕竟是学前班,孩子很小,应认定学校没有完全尽到管理义务,个人认为学校也应承担适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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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介绍,如果学校没有过错或过失,则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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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看是否学校尽到了管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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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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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如果疏于管理,则要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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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学校的责任,得从时间、场所、致伤石子的来源及老师的管理综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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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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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