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发生在去年的年末间的,一个亲戚在建设局里当领导的,,说他们单位有集资盖楼,可以让我们买,一平方一千元,先付十万交房再付清,,说以后的市场肯定有赚,他说他自己都买了五套,说要我们找钱多买几套,他说是因为和他们局长关系好才有这么好的项目,,因为是亲戚他们兄弟都是有些地位的人,,我们也没多想就先后和他买了三个单位,,共投资了二十八万,,《而钱我们都是分次汇给他本人的,汇款单全都在我们手里》我们也没那么多现金所以都是在银行贷款付的钱,,等到今年二月份我们才发现他所在的局根本没有这么回事,等到问清事情来去才知道他以建设局名义诈骗我们,,钱已经被他全都赌搏输完了,经过谈判后他给我们写了一张借款单,说是十月分还清我们,至今只有他哥哥帮他给还了四万元,他本人也没什么资产可以抵还,到现在过了8个月了任我们怎么讨怎么追他都没钱还,还躲起来不让我们找到,在这里请求各位有关大律师们帮帮出出点子,我们该用什么法律条例来处理这样的诈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