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两间房屋内有我居住时的家具与生活用品,被人在后半夜烧毁。警方勘察现场时,没有发现家具与余留物,只有房梁与房顶的残骸。继母称是她放火烧的自己的房。现警方不立案,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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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的提问,给您作出如下答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87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应将不立案的理由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综上,如果您不是控告您继母而只是报案的,不可以申请复议,只能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
追问:我向公安部门报案了。可是警察说这是家务事他们管不着。并举例说:“我10万元买了个车自己砸了,是我愿意别人管不着。”这样推脱我。
追问:公安机关向控告人通知不立案的理由需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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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确定火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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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检察院提起申请,要求督促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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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先报案,由消防部门进行火灾原因鉴定,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处理方式。
追问:已经报案了,消防部门的鉴定是柴油点燃的。警察说这是你自家的是,我们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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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