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的,我家在98年买的房子,当时是用我舅舅的名字买的,现在想过户,可是到当地的房管局咨询了一下,房管局给做了评估,房子价值是24万,房管局说如果想过户就要拿24万,才能给过户,我想咨询一下,如果不拿这些房子的评估价值费用,能给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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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按照评估价值缴纳交易契税,而不是让你给你舅舅24万元,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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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说的没有道理,建议咨询房屋经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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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同意办理过户手续,在房管局交纳有关税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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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按照24万的评估价值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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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走赠与过户,不走买卖过户,如果是买卖过户,必须需要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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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