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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的担保是“反担保”吗? 2000年9月15日,30多年的好友童**来到我家,要我以房产为其侄子童*忠建房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我说:“贷款期满时你侄子还不起怎么办?”童**说:“由我来还,绝对不让你来吃官司”!并当场书写了一张担保书给我,内容如下: 担保协议 一、童*忠于2000年9月向德兴市建设银行申请贷款计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贷款期限为壹年。 二、余**为童*忠的上述贷款提供为期壹年的房产抵押担保。 三、如贷款期满时童*忠因故未能全部偿还此项贷款及利息,则由童**以全部家产保证归还全部贷款及利息。 四、如童**违反上述约定未能及时还清贷款及利息,每拖壹天(从贷款期满日计)则按所欠款项总金额的千分之叁支付违约金给余**,以此类推。 担保人 童** 2000年9月15日 出于友情和童**的保证,我未要任何报酬就于七天后在建行的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上签了字。童*忠借款到手后并未建房,又陆续以各种手段诈骗了几个单位及个人的钱财达数十万元,并于2001年5月8日携款潜逃,至今下落不明。 2001年9月,贷款期满。我要求童**履行保证书上的承诺---归还建行贷款,童竟置之不理。我即于2001年10月向法院起诉童**违约,但法院不予受理,理由是童**的担保是反担保,要等我承担担保责任后才能起诉童**。我对此有异议,因为根据《担保法》规定:反担保是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为保证将来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而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而童**的担保目的却是由他先还款,不让我吃官司,所以童**的担保与反担保的概念是截然不同的。因此法院应该受理我对童**违约的起诉,我的看法对否,请法律专家给予指点。

其它综合
2005-03-18 07:55: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我认为确定一份担保属于反担保还是担保中的其他方式(保证、抵押等),具体还是应该看担保合同的约定。根据《担保法》规定:反担保是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为保证将来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而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它的条款约定绝对离不开保证第三人的追偿权这个目的.而童德才的担保中的约定显然不是保证我的追偿权的实现,而是一种先于我对银行债权实现的保证。所以童德才的担保与反担保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只能属于保证担保!因此法院应该受理我对童德才违约的起诉.我的看法对否?请法律专家给予指点.
  • 银行追究你的责任了吗?
  • 银行2002年9月起诉我,因为银行工作人员与童路忠有合伙诈骗贷款之嫌疑,故法院于2003年6月将此案中止审理,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至今杳无音信.
    如童路忠客死他乡,则此案是否永远不能了结?我被抵押的房产证是否永远拿不回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