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人家介绍认识了邻村的一个女孩。没过多久就下了聘金大概2万元,应当地习俗过节什么的还送礼了。一共花了3万多!两人在2010年3月;领了结婚证,两人一起去了广州。可女方在广州呆了不到一个月就消失了,没有消息。女方承发短信说是不愿意结婚,是家里逼的。现在男方想离婚并想要回所花的钱可以吗?离婚夫妻财产还是要平分吗?财产都是男方婚前财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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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出,彩礼一般是不返还的,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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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或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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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主张离婚并要回自己的钱,婚前个人财产不用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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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民事方面来说,男方可以提起离婚,但男方想把所花的钱全部要回有点困难,因为你们两个毕竟办理了结婚证,但因为两人生活时间较短,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虽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因给付彩礼导致其家庭生活困难的,经证明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结婚后双方所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一般是平均分割;财产如果是男方婚前财产,那么这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男方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就刑事方面来说,你两结婚仅一个月,女的就不知去向,让人怀疑有骗婚的可能,如果你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可以要求其全部返还从你那里达到的所有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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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彩礼可以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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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退还彩礼,但是需要你证明对方有骗取你财产的行为。否则一般是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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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