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香港人)2004年10月在海南省注册结婚的,现我因感情不和想跟他离婚,请问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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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能达成协议,就到民政部门去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只是一方要求离婚或对财产子女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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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海南起诉离婚,具体可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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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代理离婚案件经验丰富,委托我来办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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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在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没有经常居住地,可在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可电话咨询或当面咨询律师,委托律师为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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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