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2个人的名字,现在其中一个人签了卖房协议,并且是只签了他一个人的名字,而且收了2万元定金,另一个人不同意卖。请问这个协议有效吗?是否要支付违约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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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等着你追认呢。
违约有约定违约金当然就要支付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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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协议效力待定。关键看另一人是否当初默许卖房和协议约定内容。详情请来电咨询或携带协议来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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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于另一个权利人不同意卖,这个协议是无效的。一般来说,没有签字的权利人无需承担责任,签字了的权利人需要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建议您带上合同至本所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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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是按份共同的,不影响卖房协议效力,但另一个人可以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房产是共同共有的,则未经另一个人同意该房屋不得出卖。擅自出卖签约的,协议有效,但无法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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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签字的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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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