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点问题。我的一个朋友在10月25日晚8点40分左右在保定市长城大街发生了车祸致使我的朋友死亡。详细情况是这样的,当事人(死者)的朋友蓝某在10月25号几次打电话叫当事人去找他晚上他们吃晚饭蓝某骑摩托车载着当事人回家的途中发生了车祸撞上了一辆宝来牌轿车致使当事人死亡蓝某重伤,事发前俩人均喝过酒,宝来车主喝没喝酒不太清楚,请问宝来车主是否要承担责任,蓝某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还有一个情况蓝某的身份证上的年龄是17岁和实际的不符实际是是21岁这个在承担责任上有没有关系。敬候你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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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以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双方司机只要有承担主要责任的就应负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民事赔偿问题比较繁杂,建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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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蓝某是否是无证驾驶,这样是有责任的,责任的认定一般都是以交警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为准的。在交强险的责任外再按事故责任比例来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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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以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双方司机只要有承担主要责任的就应负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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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依据划分双方司机的责任,至少有一方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部分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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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