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7号我看中一套二手房,当晚就签下了合同,给了五万定金。约好18号去银行帮卖家把公积金贷款还清(十二万的贷款),19号早上八点去房管局过户。17号签合同的那晚甲方(卖方)的老婆没有到场签字,是甲方电话跟他老婆电话联系确认的。老公替老婆代签的。19号那天我们去房管局过户,却联系不上甲方。后来得知甲方在闹离婚,甲方老婆非要等离婚办完才肯签字过户。现在他们协议离婚不了,要打官司离婚。这样会耽误我们很长的时间,我们也拖不起。后来我跟甲方老婆通过一次电话,她承认他老公签字有效,不会做无赖,我录音下来了。请问大律师这样的合同有效吗?我们该怎么帮?如果起诉他们,我们买方需要交哪些起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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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所述内容,若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房、过户期限(若有),可以根据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若你确实想要购买这套房,可以通过房款资金监管方式,消除其配偶的顾虑。
有进一步问题,欢迎来电咨询或携带合同等资料来所面谈。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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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可以要求对方按合同履行,否则,造成你的损失。你有权向对方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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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对方不履行,你可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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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合同有效。
2、如果卖方拒不履行买卖合同,可以起诉要求卖方履行合同,同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3、起诉费由原告预交。
本律师办理合同纠纷经验丰富,并有多起成功案例,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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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合同有效;
2、如果对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其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
3、起诉的话,由原告预交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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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应该可以胜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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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确认强制履行合同。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过户。
需要律师费。
诉讼费(你代缴,胜诉后由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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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