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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5个月时回老公老家吴川领了结婚证,随后马上就去领准生证,却说回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回到女方老家韶关,却说:你嫁过去了就要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结果准生证就被搁置了。 现在孩子3个月了,想入户口,老公回到吴川,村委说女方户口没迁移到男方那边,所以不能帮小孩入户。请问:法律有规定这一条吗??

民事相关
2010-10-28 10:51: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