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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晚6点,我带放学的孩子过马路,走在斑马线上,当时因为车多,所以走到黄线处停下,想等车少时再走,谁知一辆车为了超车,应是拐了一个弯,撞到我的自行车上,孩子就坐在车座上,立即被甩出7米左右,脸上破3处,两手背擦破皮,当时开车人不是车主,后来在医院住4天,医药费由车主支付,车子在一中队。几天后,车主要求到一中队处理一下,孩子的营养费加报废的自行车还有住院期间的误工费一共给600元,我认为不合理,所以没要这钱,请问,这样处理到底对不对呢?请你帮忙,谢谢。

交通事故
2010-10-28 1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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