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头天26日在上海为证券开户需要银行资金托管就近第一次接触**银行,推荐下首次开户上海信用卡(存贷合一卡);2)到宁波后27日再到**银行开借记卡,存入5万多以备转入上海卡(准备购股票);3)在网上电子转账时,因银行设置逻辑不清提示不明,误将5万多元转入信用卡账户:4)发现资金账户使用金额没有存入的金额;5)联络银行被告知误将5万多元转入信用卡账户,转回同卡号储蓄须支付手续费200元。6)本人认为,A:银行提示我还贷入信用卡(存贷合一卡我以为就是同号之卡,初次使用信用卡银行宣传不到位)有误导之嫌,B:我并不需要还贷(因为卡从未消费过)还贷操作成功是银行电脑逻辑错误所致。C:整个转账过程银行未人工提供任何帮助且由于银行电脑程序逻辑错误导致错误结果,银行对我个人购入股票并无帮助且可能让我错过了最佳购入时机,银行凭什么要收我200元,这不是不当得利是什么。D:银行凭借强势霸王条款欺负弱势个人并因此不当得利,请问该怎么处理?若有不当请批评指正, 谢谢赐教!如银行收我手续费我要起诉!!!

证券投资
2010-10-28 15:12: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