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都是再婚,婚后没有再生,双方也都带有一个孩了,结婚二十多年了,因为经济问题孩子一直都没在身边,女儿也因为继了的辍学而辍学了,考上高中都没有读,也早早的结婚了,由于没有条件,继子结婚也是在我们住的平房里,而我和丈夫住在了小房里,就这样儿媳妇还经常与我打仗,继子也哄我走,我实在没有办法想离婚,我想请问我们结婚时的房子是我丈夫的,我们离婚房子该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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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房子属于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你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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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还是归你丈夫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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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是男方个人财产是私产房,则离婚时不分割。如果是公房,你有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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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房子是你丈夫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你无权要求分割。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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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