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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跟我女友分手了,由于感情不合。分手后她要我赔偿她5000快,她说她患有妇科病,说是我造成的,要我负责把她的病治好,(分手是她提出来的,简单说是她甩我)我曾经让她做过一次人流,但是性行为都是双方自愿的(包括第一次)而且大部分性生活都是她主动要求的。 第一次性生活的时候我们都未成年。(但已满14周岁) 现在钱我也给了不少了,但是她的病却没有完全治愈,她还是继续向我要钱。 现在她说不陪的话就把我告上法院。(多次拿我的声誉威胁我) 我想请问下如果她真的上法院告我,我会承担什么责任,会不会坐牢。(或者她会告我什么罪?) (我一没事业,只靠打工维持生活,哪来那么多钱给她哦,再说是她看上了另一个有钱人把我甩了,并不是完全的我不负责任) (她是城市人,她也说了她父母不可能同意她嫁給我) (现在她跟他同居了,也发生了性行为,如果病情再严重会不会还算在我头上?)

其它综合
2010-10-27 15:57: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