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几年曾建立过一间公司,在公司营运期间因资金周转问题向他人借了一笔钱。借条是写他个人名字,也无公司印章或公司标识。随后没多久公司就破产了。最近此款项的债权人将我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偿还欠债,我方败诉。我父亲现在病重无自主行为能力,家中为给父亲治病也无任何存款,现无力还债。目前家中唯一的财产就是我们一家四口所居住的50平房屋,请问法院是否会执行我家住房?如果执行我们怎么办?该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执行的话,是否只会执行属于父亲的那一半?我父亲现已病危,如果父亲去世,在现在这种情况下我与家姐是否还可以去进行房产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