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对李某在银行的存款予以冻结.但是只将裁定书送达给李某,却未向银行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请问,这样的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吗?[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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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法律效力始于对所有涉案当事人的送达。裁定书送达给作为当事人的李某及其他当事人后,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2)未向银行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只是影响银行的协助执行工作,并不影响裁定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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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上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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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几位的观点基本一致,说明大家对法律的沟通是坦荡的...............欢迎大家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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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的观点。法院应当规范冻结的行为,如果因为这样银行让被申请人取款后,法院可能会涉及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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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本身是有法律效力的,只是在执行上存在问题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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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裁定生效,但不能约束银行,即对银行没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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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