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省武汉的,2004年3月4日下午,我父亲骑摩托车在汉口张自忠路靠近江边处被小车包头,致使他小腿骨折,事故已定责,肇事方占七成,我方三成。
第一次手术时肇事方出了1.8万元,我方出了4千,出院后我爸在家躺了一年,对方分文未拿过,现在需要动第二次手术,要对方拿钱出来,对方是一推再推
我现在想知道现在我们该怎么办?该如何让对方拿出第二次的手术费。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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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告诉我时效期是多长?2004年3月4日出的事,现在在交通大队那里只是定责,还没有结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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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法医鉴定或后期治疗费的证明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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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双方无法协商,当然只有诉讼解决,且要注意诉讼是存在时效的,过期的正义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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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抓紧起诉,不要超过时效,具体情况咨询刘伯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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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