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法忍受家庭暴力,所以决定离婚,他是心里不正常的人,在我怀孕其间吵架也没有停止过暴力,我想问一下,结婚时他们家拿了8000元的彩礼钱,4000元买金器的钱,共12000元,结婚时我又将12000陪了过去。嫁妆全是我掏钱买的,总共花了15000差不多。离婚时会不会让我们还他们钱,会不会给我精神赔偿费。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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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会,对方有家庭暴力行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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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会还钱,除非你们没领结婚证属同居关系;
2、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3、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如起诉离婚,法院判决时,在分割共同财产方面,可以多判决共同财产归无过错方所有,一般在百分之七十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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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要求你返还彩礼钱。如有证据证明对方有家庭暴力你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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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