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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3日18时40分许,我骑自行车带女儿正常行使时被从后面来的摩托车,追尾撞上,后当事人将我们送往医院救治,经医生诊断,我轻伤,但我女儿尾椎骨折,医生说可能是短暂性失忆,须休息一到两个月。因不能坐立,只能侧睡或趴着睡。并且骨折处痊愈之后阴雨天还会伴有酸痛,休养后不知是否能上学,她现在正上高一上半学期。 我主要想问:1如果休息两个月之后不好,甚至时间更长,能否继续上学。因为我是外来务工人员。 2事故认定书已确定该事故是肇事者全部责任。我不知道怎么去解决赔偿问题。特此咨询律师指导,谢谢!

交通事故
2010-10-27 09:24:2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实在不行可以休学一段时间;建议委托律师起诉对方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等等。
  • 1、可以申请休学。
    2、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还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后要求伤残赔偿
  • 治疗终结后可以进行鉴定,然后确定赔偿。
  • 你好,就你所问1而言,如果长时间不能上学,校方可能会做休学处理,一般不会做退学处理。上述情况你要想校方讲清,只要女儿身体允许,学习能够跟上,尽量取得校方理解与支持,尽量不要休学。就你所问问题2而言,对方全责的情况下,你可以在交警主持下与对方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亦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赔偿问题。为稳妥起见,就你所受轻伤之赔偿问题,可先行主张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费、车旅费等费用。而你女儿应待伤情稳定后,做出司法鉴定,确定有无后遗症或残疾,然后根据鉴定结论相对方主张赔偿。建议向当地律师当面咨询赔偿项目及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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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