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父亲承包了一个水库养鱼,由于雨水天气造成水库大坝外移,通知县水利局后,水利局现场勘察后做出要放水防灾进行大坝维修的决定,同时要求我们尽快进行鱼的打捞,以便对大坝进行维修。我们听从了水利局的要求放水同时对水库的鱼进行打捞,但是由于路况不好及打鱼的时候突降大雨的关系,致使打上的6000斤鱼因运不出去全部死亡,经济损失达2万多元。事情发生后我们联系了水利局希望能对于这个损失给予我们一定的补偿,但是水利局不予回应,请问这个损失我们能要求水利局赔偿吗?我们在水库投资了18万左右,目前水库中依然有2-3万金的鱼还未长成,不知道如何处理。水利局方面我们也去询问过,但都没有得到明确的回应,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而且对于这一年来我们水库的损失又该怎么办?维修水库的话也还有一大段时间不能进行任何养殖。我们本还有近7年的承包期限,可以要求一次了接吗?这种情况能申请赔偿吗?能赔偿多少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