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9日一女子到我按摩店来看病,在按摩过程中其接一电话,第二天该女子称其胳膊拿不来了,称是我们按摩弄伤了,后在店里赖着不走了,二三天后该女子到大医院检查说就是我们的责任,后要求我们赔偿1000元了事,我们同意了,可就在本月的22日,该女子举报称我们不具备行医,卫生所的执法人员就来店里收走了针灸用的工具等,还责令我们整改,今天该女子指派其亲戚又来店里要钱。。。。。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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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拒绝对方不合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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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理要求,你们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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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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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