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撞了一个老太太,交警判定我是主要责任,现在老太太膝盖骨折,住院中,当时由于要开 *** ,所有的费用2.6万都是我垫付的,现在开 *** 很顺利,估计老太太还要住2个星期的医院,要在交1万的住院费,对方家属也要我垫付,请问这笔钱我还要垫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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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但是不意味着对方医疗费由你全部承担,你只需要承担70-80%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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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就垫付,没钱可以不垫付。承担主要责任也是超出交强险10000元费用乘以比例,不是所有费用乘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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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不要垫付,一切费用的结算让对方起诉你,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这样对你比较有好处,不然你会有很多后续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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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再垫付了。等待治疗终结后,赔偿对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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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