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驾驶员也是车主,翻车死亡另有两人坐车也同时死亡。但是肇事车辆行驶证是原来的车主,没有过户,双方有协议。请问原车主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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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由车辆使用人承担责任,但如果买卖的车辆是报废车辆的,或是年检不合格或未年检车辆的,或买卖的机动车存在足以造成安全隐患的,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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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责任,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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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车辆已经交付了多长时间,为什么没有过户,协议书是怎么约定的。这种情况下原车主不应该承担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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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实际车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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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实际车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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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情况原车主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因为现在车是由行车主支配,并且已经有了买卖协议,需要新车主承担责任,不过这种情况有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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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