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跟老公结婚1年半,已生一小孩,11个月了。他一直对我都是冷漠,不关心,更没当我是一家人。我们经常因一些小事吵架,但每次都是我自动和解的。可是沟通不好,我每次想跟他聊天,他都不理睬,他说得也很直接,他说他对谁好也轮不到我,就是不会对我好的。他经常说一些很伤人的话,我们真的不能再过下去了。,但我不知道怎么办,我现在又怀孕已有3个多月,我不能再拖下去了。我很多时候被他气得真想自尽,我现在可以不要这个小孩吗?
还有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要是离婚,家里的小孩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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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岁以内的小孩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具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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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夫妻感情你需要谨慎自我判断,如果夫妻感情破裂,你可以起诉离婚。
2、关于怀孕小孩,妇女有生育和不生育的权利,故你可以不生第二个小孩,何况国家计划生育只允许生一胎,所以关于是否生育第二小孩,你可以做决定。
3、涉及离婚事项:(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均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照顾女方和小孩分割;(2)11个月小孩的抚养权应当归你抚养,由男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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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打掉怀孕3个月的孩子。如果离婚,你可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还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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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11个月孩子归你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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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离婚,孩子一般归你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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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