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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叫傅**,现年二十岁3月5日外出回家3月7日傅**的朋友傅A,还有另一个是傅A的朋友刘B,叫我儿帮忙整理门口三个人一起做摩托车到,傅A的岳父家,他的岳父叫赵V,刚好在做茶叶,他们帮忙到3月7日22点左右完成。然后赵V搬1箱啤酒请他们,其中刘B喝一支,其余他俩喝完,然后赵V又劝傅**喝高度双沟洒,喝到近0点,赵V又没叫留夜,又给**与刘B坐摩托车出去,≮傅A与赵V是同乡里≯刘B在傅A家住,傅**坐摩托车到半路,碰公路边的树导致死亡,那夜下雨又很冷,直到天亮有人报案那边有一人死在树下,3月8日傅A知道傅**死后,直接找刘B,对刘B说,不能说事情,如果说出,就不要再出现;包含无牌摩托车是傅A的﹝这部车是黑车﹞经部门查,该车车主当時有报案。导致没人知道。我到3月20日交警告示,挂人头像,我才知道。上面情况交警查才知道原因,化验酒精度162度。我本人己失妻十五年,并无再娶,下有一女,我是农村,又没工作身体有问题没劳动能力,我已经43岁,什么都没了,该如何面,该如何处理,我有上诉定于2010十月九日开庭,望你给我指点

其它综合
2010-10-25 21:58:4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