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停车场和其他车发生的事故,交警出现场了,进行了责任事故鉴定,当时我签了同意。但是现在我后悔了,觉得我太冤枉了,觉得认定有问题,想重新认定,请问应该怎么办,是要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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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一级提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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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故认定书是交警当局作出的行政行为,具有单向性,作出即生效。与本人同意不同意没有太大关系。《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0》中51,52条规定,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在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行政诉讼,法院一般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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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的交通责任认定书是一项司法鉴定书,该鉴定书一经做出和当事人签收后,鉴定书本身已经说明了重新鉴定的期限,过了此期限,此鉴定书就生效了。更改除非有明确的证据,但是实践中这种机率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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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