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已去世,对方拿着借条上门找我还钱,借款内容为:“今借到某某2.5万元做工程款”,对方在我父亲去世三个月后将我告上法庭要求还此借款,然而我父亲没有任何财产留下,我也没有那个经济能力去还,如果法院最终判决将房子按份额偿还,我的房子是2001年建的,共8万元,8个人,请问我将偿还多少金额?期望众律师能给我意见,我将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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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否有你父亲的份额;借条是否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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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没有继承你父亲的遗产就没有必要承担任何责任
追问:父亲没有遗产留下,我和父母住一起,对方说房子也有父亲的名份,我住着本身就是拿了父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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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