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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参加10月份在职硕士考试,最近收到有30条短信说要提供答案,但是昨天让我很吃惊的是:昨天收到一条提供答案的信息,居然连我的名字都知道;请问我的个人信息泄漏,应该向哪个部门举报?如何维护我的个人权益?

其它综合
2010-10-24 10:39:4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以上规定,你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