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学校毕业(学土木工程)后。2010年1月1日,在四川绵阳北川XX镇任家坪修建灾区安置房。刚去的时候老板说我算是实习生给我1200元/月(职位:施工员)。一个月后,老板说给我加到2000元/月。到我离开时(2010.8.31),老板并为给我结算工资,只打了一个工资清单给我。在后的2个月里,我有4次去找老板要工资,老板说没有,或者说政府未拨款下来。就给我一直拖着工资不清算。去他家里,他还威胁着说:“谁让你来我家的,给我小心点”。反正到现在并为拿到工资。而且我们并未签定劳务合同。整个绵阳地区的施工员工资都在3000元以上。我想请问下律师,我这个工资,还需要老板给我算误工费嘛?还有工资到底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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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监察,或者提起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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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清单上有公章或老板的签名吗?
你可找劳动监察,也可提起劳动争议。
追问:问题是我现在在绵阳城,回北川的劳动部门时间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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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不行的话,就联合其他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问题是那里除了我是正式的离开,其他人都是观望状态.我成功了他们会跟着来...没成功他们就不会协同我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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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工资清单起诉老板。可考虑按同行业的标准主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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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