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这样的过期欠条为什么法院还在受理,并给被告下了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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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详情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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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条上的还款时间是2008年3月那么已经过诉讼时效,如果借款日是2008年3月还款日是2010年9月那么未过诉讼时效。即使过了诉讼时效原告只是丧失的胜诉权,法院是可以受理的,如不明白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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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如需要建议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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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还具有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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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还款时间随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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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受理,是否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属于审理阶需查明的问题,法院受案没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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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法院应当受理,在庭审阶段提出诉讼时效问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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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