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的新房于2010年3月开始装修,当时签订了装修合同,合同上的价钱是3万6千元,但是在装修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但是装修公司最后也将房子装修完了,问题依然存在,所以我们将剩余的1万6千元没有付,当时装修公司也找了我们让付尾款,我们让他们过来处理问题,一直没有人管,所以我们也就将那16000元没有付。昨天接到法院的电话,说装修公司把我们告了,让我们去拿传票。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10-10-24 00:29: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