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2008年到一家饲料厂上班做会计工作 ,到2009年公司经营不下去了就和别人合伙对方来了10来个人(他们是2009年3月份进场的),法人没变但是由他们的人来参加管理,法人没有什么权力了,当时法人和他们谈的是一边出一个财务人员,我的工资不变(1800元)在这期间我休了两个月产假,他们只发给我900元工资,到今年过完春节他们以公司效益不好给降工资还叫我找担保人为由把我抄了,(法人也拿他们没办法),我到劳动局去问过他们说叫我写一份诉状交给他们,我没写过也不知道怎么写,我手里只有一份工资表,除了法人再没什么可以证明我是公司员工了,因为公司大部分员工都是合伙为带过来的,而且他们做账的工资表也是假的,为了逃个所税,请问律师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呀

其它综合
2010-10-22 23:34: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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