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我的一个朋友把他的商铺卖给我,原价30多万,2006年我付给他所有房款以及过户费用48万,但他至今不给我过户。只是自付清房款为止,每月给我租金,现在他人不在本地,我该怎么办?
2006年6月,他给我写了收据:内容是我已经付清所有房款以及过户费用,但是没有写我付给他多少钱。
我付清全部房款有人可以证明。
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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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户手续必须双方同时在场。收据足以证明已付清全部房款及过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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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你的情况,你可以起诉他履行合同,协助办理商铺过户手续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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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