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在我们婚前买了小姨的房子,一直没有办过户手续。现在我们结婚了,她想把房子接过户给我老公,只写我老公的名字。请问这个房子算不算我们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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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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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及你所诉的情况,你婆婆特别指明赠与给你老公一方(只写你老公的名字)的话,这房屋就不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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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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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婚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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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补充购房协议,写明购房款是你们婚前二人共同出,即便写一人的名字也是共同财产;若无协议,建议写两人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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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反,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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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