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结婚三年,现有一个快两岁的男孩,现在因为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由于我从生孩子到照顾孩子有一年半没有上班,一直在娘家带孩子,目前孩子仍然由我母亲抚养,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以前上班所攒的钱已用来在买了一套房子,先已付25万元,上班后又由于单位扣除三金等不曾有收入,现在我想离婚,请问我该准备些什么?离婚后孩子归谁?我应该向他申请那些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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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选择了诉讼离婚
2.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同时应给你母亲一定补偿,分割财产时给与你照顾。孩子的抚养费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有父母双方共同承担。
3.婚姻期间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家庭必要的债务是共同债务。
4.你需要准备:你们的婚姻手续及户口手续,感情却已破裂的证据,你交过房款的证据,你母亲抚养孩子的证据,你为孩子一年半没上班的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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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主要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的分配问题。原则上两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可以由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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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小孩如果你想抚养,判给你的可能性大,离婚婚后共同财产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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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