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儿子出生,就及时到派出所为儿子上了户口。可是上户口时却遇到了一个既让人觉得荒唐不已,啼笑皆非,又让人气晕了的问题,做为孩子的亲生母亲为孩子上户口,既有孩子出生证明,又有单位证明,竟然只能在户口本上填写非亲属关系,问为什么,说是我上的是集体户口,孩子的户口跟我落一起,只能填写非亲属关系,而且还说这样为孩子上户口,孩子没有继承权。
我上的是单位的 集体户口,可我有独立的户口本,而且户主是我,怎么我亲生的儿子一上户口连个亲属都不是了,郁闷!当时是公公去办的,因为到月底不为孩子上户口会比较麻烦,而且问了同事也有先例,也就无可奈何的以非亲属关系上了亲生儿子的户口。
我总觉得这样很不妥当,不仅从情感上觉得不舒服,而且以后为孩子办理某些手续,可能会受影响,那时再处理可能误事了。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才能为孩子上一个和我是母子关系的户口呢?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