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借款人是我近20多年没见的小学同学,去年回来开个公司做买卖。今年8月21日、27日、9月9日,分别找人借款6万(共计15万,其中有一次是和另一个公务员担保的),之前我一直说银行职员是不允许担保的,他说没事他能办再加上原来关系都不错,也就没有产生提防!特别是每次借款之前他都说把原来的都还清了,我竟也信以为真!谁知在9月底左右他就跑了,手机等都无法联系了!到现在讨债公司人员光来找我,给我的工作、生活等都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我现在该如何办?请指导为盼!!!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